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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143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6-3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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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监案〔2021〕71号

何坤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综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省法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我省有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出台措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有关情况

  (一)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形成差异化小微信贷供给格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运用,深入挖掘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创新推广小微快贷、经营快贷、结算贷、微捷贷、税易通等线上信贷产品;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针对科技型企业以轻资产为主的特点,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针对中小微企业经营周期和资金需求特点,推广随借随还循环贷款,满足中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在各项措施作用下,我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末,广东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09万亿元,同比增长39.1%;贷款户数达189万户,比2019年末增加22.95万户。2020年12月,广东(不含深圳)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85%,比2019年同期下降0.58个百分点。

  广东银保监局推动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下沉服务重心,加大小微企业融资供给。截至2020年末,辖内大中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101.67亿元,较年初增长40.29%,其中5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52.64%。督导地方性法人银行坚守主业,回归服务地方、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服务本地小微企业客户。截至2020年末,辖内地方性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36.28亿元,较年初增长31.4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4.84个百分点。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业务,鼓励深化银保合作机制,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融资增信业务,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供风险保障,2020年累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411.74亿元、63.84万户。

  (二)强化“中小融”“粤信融”等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托广东省“数字政府”数据资源,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建立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简称“中小融”平台)。截至2021年6月末,“中小融”平台已入驻各级金融机构405家,发布金融产品达1101款,累计服务企业98万家,推动实现融资突破450亿元。“中小融”平台设立“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专区”,专区累计接入111家疫情专区银行,发布130款疫情产品,累计实现融资9.6亿元。2020年“中小融”平台成功入选工信部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服务产品及活动推荐目录(第二期)》产融对接产品。

  人行广州分行发挥“粤信融”信息共享功能,整合企业工商注册、税务、水电、环保等信息,为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依托“粤信融”搭建“稳企业保就业平台”。2020年,“粤信融”累计撮合银企融资对接45952笔、3052.41亿元。大力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能力。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服务平台开展系统对接。2020年,平台促成融资5218笔、1002.74亿元。

  (三)用好用足各项金融纾困扶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优良环境。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2020年通过降准,合计对省内(不含深圳)法人银行释放资金1632亿元,增强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供给实力。二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分阶段用好3000亿抗疫专项再贷款、5000亿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和1万亿普惠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合计提供资金支持2180亿元。三是大力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创新直达工具,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压力。2020年3至12月,广东(不含深圳)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符合政策要求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5.89万户、290亿元;6至12月,广东(不含深圳)地方法人银行按照“应延尽延”政策要求已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普惠小微贷款4.94万户、延期本金390亿元。

  广东银保监局指导银行机构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还本付息政策至2021年底,做到应延尽延,免收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也不影响征信记录,为企业渡过难关创造良好条件。截至2020年末,辖内实施延期偿还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4075.3亿元,户数14.33万户;实施延期支付的贷款利息129.96亿元,户数5.97万户。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创新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模型、风险管控机制,扩大信贷服务覆盖面。结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等模式。截至2020年末,辖内银行机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3480.63亿元,小微企业续贷余额1124.08亿元。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大力支持小微融资和防疫抗疫工作。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提出基于我省金融事权范围内可自主决策的“金融暖企18条”,实施“三降三免一放宽”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真金白银、实打实、能落地的优惠和帮助。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中小企业26条,支持运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对于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应收账款的核心企业,省财政按不超过实际年化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印发《广东省以“监管沙盒”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选取广州、深圳等7个具有较好产业优势和金融基础的城市开展试点,探索构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新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成本更低的金融服务。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直接融资,推动地方股权融资规范发展。

  广东证监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到股权交易中心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融资;为达到首次公开发行条件(IPO)的中型企业提供保荐承销服务,通过IPO方式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上市融资;为有并购重组意向的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在急需资金的中小微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搭建桥梁,帮助上市公司并购中小微企业,使中小微企业获得急需的资金和产业配套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专项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2020年广东辖区(不含深圳)包含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筹资3330.51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186.83亿元;沪深交易所股权再融资465.43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筹资(含交易所发行企业资产支持证券(ABS))融资2662.94亿元;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筹资15.31亿元。

  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的提升,在于其信用资质的增强。私募投资基金等资管机构通过投资中小微企业,帮助企业规范财务制度、改善财务状况、完善组织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信用资质,进而提高其融资能力。截至2020年末,广东辖区(不含深圳)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46家,全国占比7.11%;其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家数957家,全国占比6.39%;管理私募基金6827只,管理私募基金规模9536.84亿元。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司法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化解“僵尸企业”风险。

  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审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案件的通告》《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落实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准确适用不可抗力原则、灵活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范,指导全省法院妥善审理涉疫情合同纠纷、房屋租赁、金融借款等案件,依法采取暂缓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严格审查金融机构“抽贷”“断贷”“压贷”行为,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通过穿透式金融审判,准确揭示交易模式,对影响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否定其合同效力。认真贯彻民法典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精神,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保理等与实体经济密切结合的融资模式,以及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其他金融交易模式,准确认定涉及企业股权质押担保的法律效力,积极推广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推动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大幅下调,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依法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职业放贷行为的效力,依法否定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遏制高利贷化倾向。

  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出台《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要求,对于能救治的企业尽可能通过资本运营、创新发展等方式重整救治;对于无法救治或救治无望的企业,及时依法破产清算,让其尽快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涉“僵尸企业”案件适当优先处理,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审查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至2018年底,我省“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省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任务,其中46%通过司法手段实现出清。近三年广东法院已通过司法手段出清“僵尸企业”3000多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有关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通过精准施策,切实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充分激发中小微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一是推动辖内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完善改进考核机制、提升服务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活存量金融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地区、产业、行业分布结构,实现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二是抓好“中小融”“粤信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融”“粤信融”平台发挥作用,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让信息“多跑路”,让中小微企业“少跑腿”。

  三是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更好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司法保障,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融资权益。加大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行业协会调解、基层组织调解、诉前调解等多种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中小微企业纠纷化解成本。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有关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