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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 发布时间:2018-09-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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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01800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摘要版)


粤金案〔2018〕110号

一、关于加强部门联动的建议

2017年我省建立了省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形势研判,同时连续几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交易场所“回头看”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摸排风险隐患,防控了地方金融风险。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不断完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出台。2018年7月26日,全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召开,按照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研究推进我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任务。下一步我办将结合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积极协助和支持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二、关于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先核准后开业”制度

(一)关于取得金融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方能开展业务。

金融机构是金融业的重要参与者,其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金融稳定。鉴于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扩散性,因此凡是金融业务,都要持牌经营,都要纳入监管。我办认为提案人“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先核准后开业’制度”的建议十分有意义,我省将依法逐步推进。

(二)关于建立新兴金融开展业务规范化制度。

近年来,以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发展迅速,在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规范的情况下,产生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经过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正在逐渐释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原中国银监会等四部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规则,明确未获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同时还明确P2P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等。上述要求客观上有利于净化行业乱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我省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辖内网贷机构按照《暂行办法》合规有序开展业务。同时,为规范网贷行业发展,我省《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也提出鼓励网贷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及实缴资本,聘用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管,增强机构实力,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引导机构合规有序开展业务。

在新兴金融领域以外,我办也着力完善地方类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如在小额贷款公司领域,我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一批文件的通知》(粤府函〔2018〕57号)要求,正在推进《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的修订工作;按照国务院2018年立法计划,《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预计年内出台,届时我办将按照《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对我省小贷行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准入门槛、业务范围等规范化制度建设。又如在融资性担保领域,由于《融资担保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对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要求明确,指导性强,我办拟根据《融资担保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工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融资担保行业风险管理、备案登记准入门槛、业务范围等规范化制度建设。

三、关于加强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是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质效的重要保障措施,我省十分重视,每年都组织举办全省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培训班,根据当前非法集资形势和工作重点,邀请司法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大金融风险处置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风险处置的能力与水平。

四、关于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建设

行业协会对于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弥补行业监管短板,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化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省率先成立了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自成立以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不断完善自身组织架构和功能,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交流,提高从业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二是开展从业人员普法教育,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觉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三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五、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我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于2010年、2016年分别制定实施了《2010—2015广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广东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及宣传月活动方案》,大力推进处非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提高了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三贴近”要求,通过全面宣传、媒体宣传、移动宣传、集中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窗口宣传、阵地宣传等形式,大力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近年来我省每年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据统计,2018年岁末年初宣传和年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共开展了大型集中宣传活动2727场次,参与群众130万多人;开展“六进”集中宣传活动2.4万多场次,参与群众397万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448万份(张);新闻报道3228次、各类专题报道、节目采访364次;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32.6万多次;发送短信540万条;播放公益广告4万次。在舆论引导方面,省金融办与省委宣传部密切配合,稳妥处置涉金融风险网上舆情,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案(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高针对性和感染力方面,我省也做了不少工作,例如,成功举办了广东省首届高校防范非法集资微视频和海报设计大赛,在我省热播电视剧《外来媳妇本地郎》之中嵌入防范风险的题材,以及举办金融大讲堂等。

六、关于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省将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结合提案人的意见建议,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