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秉持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经资格审查、考试等程序,现将考试总成绩公示及体检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
(一)人员名单
根据《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按照总成绩排名,交通岗位前2名、建筑岗位前8名、规划岗位前10名进入体检程序。具体考试成绩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成绩公示
1.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2.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3.受理时间及联系电话:0471-4613562(工作日:
9:00-12:00 13:30-17:00)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时间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7:30
2.体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9楼体检中心(昭乌达路20号)
(二)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等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费用现场支付,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黑色碳素笔,并准备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2张。
3. 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表》中“体检须知”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穿宽松衣服、尽量不带首饰,便于查体。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超声及其他及特殊检查项目,检查后方可进食、水。做耳鼻喉科检查不进食。
4.对于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对于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
(一)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进入拟聘用程序,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