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4日,经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属市国土资源局的市国有土地收储拍卖中心,整体划转为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其职能是代表市政府履行垄断呼和浩特市区内的土地一级市场,对国有土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不再承担对国有土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职能。
如需了解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相关业务,请查询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网站。